8月30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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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这意味着,广州确认执行“认房不认贷”。本轮楼市调整周期里,四大一线城市中,广州抢得了这一政策的先机。
全文如下:
穗府办函〔2023〕4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